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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仙道新版封灵攻略 新版封灵怎么选择介绍

神仙道新版封灵攻略 新版封灵怎么选择介绍

其实个人也觉得这样不行,但咱得为其他人考虑啊,太强的玩家必须得到一定的削弱,要让其他玩家有生存空间。其实在8090神仙道全新面貌中,咱也得有不同的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系统削弱我们,我们自然有方法应对…… 首先从封灵上来想对策,因为属性全部作废,你无法打精英这些怪物。所以我们要考虑备用套封灵,因为大家不知道下次开发商如何改,所以不能轻易洗掉目前的封灵。备用套封灵,洗血是必须的,其次,我想大家准备绝技攻击,武力,或者法术 任选其一吧。我们就堆这种纯攻击和皮厚。专门拿去杀怪,因为属性太低基本不出,所以堆皮厚和最基础的吧。或者弄点血,法或武,外加一个绝技防御的封灵。 大家之前放弃的防具等级,这些可以往上冲了,和BOSS以及塔楼的战斗,全在比谁的血厚。8090神仙道改变了之前的一切玩法,所以我们只能改版自己去迎合新版本,不要抱怨,没要放弃。 再来就是阿波的强势崛起。因为大家属性都超低,导致武圣无法格挡,剑灵无法闪避,飞羽没法暴击,不是不出,而是很难。对于阿波这个绝技放出之后100%格挡一回合的东西,简直强的不可理喻。记住是一回合,可不是一次。 也别看着难出就以为不出,那么飞羽暴击武圣,这种笑话就长期普遍在新版里体现出来,再加上新版减少了更新之前属性总和的60%以上,导致攻击跌落极低。 8090神仙道适应新更新,既然木已成舟,争论是否该更新也已经没意义,不如向前看,一来是期待修复问题,二来是希望下次更新给力一些。

2,敕封火车灵官这位神仙的来历

【台湾宜兰道教总庙三清宫:豁落灵官王天君圣纪】
王天君系道教护法三十六天君之首,原系玉枢火神,降落凡间成为山灵精气的湘阴庙神,铁面而朱发,其时并无姓名,其间三十代天师虚靖真人的弟子,西河萨真人,眼见其庙祀血食太甚,有伤天和,就用飞符之法烧了那庙,而将王灵官烧了火眼金睛,王灵官无故被焚,击中愤恨不平,乃上奏于天庭,玉帝乃赐予慧眼和金鞭,并准其阴随萨真人,察其犯有过错时,就可以报仇,经过了一十二年以慧眼观察,见真人无过可寻,一直跟到福建,才拜萨真人为师,誓佐行持,萨真人乃劈乾坤为“王”字为之姓,“善”字号其名,奏达天庭,录为雷部三五火车雷公,又称豁落灵官,遂为道教护法监坛之神。
据燕都游览志云:“明永乐间,有周思德者,以王元帅法显京师。元帅者,世称灵官,天将三十六居弟,文皇祷辄应,乃命祀于宫城西,宣德初拓之,额曰:‘火德显灵宫。’”
陔余丛考又云:“周洪谟议及倪文毅请正祀典疏皆云:道家之崇思真君萨守坚,尝从林灵素传道,而降恩真君则火府天将灵官,又从萨真君授法,永乐中,有杭州道士周思德,以灵官之法显于京师,乃建天将庙及神帅殿,宣德中改庙为火德观,崇奉二真君。成化中改观曰宫,加灵显二字,递年四季换袍服,三年一小焚化,十年一大焚化,再易以新制珠玉锦锈,所费不赀。每岁寿节、正旦、冬至及二真君示现之日,皆遣官致祭,其崇奉可谓至矣。”
茶香室续钞云:“国朝董含乡贤引江湖纪闻云:萨真人,名守坚,蜀人,传张虚靖天师法,至湘阴县,见土人用童男女,生祀本处神庙,萨曰:此等邪神速焚其庙,言讫,雷火飞至,庙立毁。后萨至龙兴府江边濯足,见水中有神影,黄巾金甲,左手曳袖,右手执鞭,问曰:尔何神也,答曰:我乃湘阴庙神王善,被真人焚我庙,相随十二载,只候有过,欲复前仇,今功行已高,职隶天枢,望保奏以为部将。萨曰:汝凶恶之神,在我法中,必损我法。神立誓不敢背;遂奏天帝,收为将。”
按王灵官之庙祀甚盛,正统道教宫观,必设灵官殿,以为供祀护法之所,其地位类似佛家之韦陀,但专祀者则远过韦陀甚多,按王天君道讳亦称雷声应化天尊,为雷部十二雷门之首将。

【道教网路传道宗:灵官王天君】
王灵官乃玉枢火神降为山灵精气,为湘阴之庙神也。铁面朱髯,初无姓名。西河萨真人为三十代天师虚靖真人之弟子(按系虚靖尸解后所收)。见其庙祀血食太甚!乃飞符火焚其庙,王灵官烧成火眼金睛。以系无辜被焚,奏于天庭,玉帝赐予慧眼并金鞭;准其阴随萨真人,察其有过错时,则可报前仇!历十有二年,以慧眼观察,见真人无过可寻。及至闽中,遂拜为师,誓佐行持。真人乃劈乾卦“王”字为之姓,以“善”字号其名。为奏天庭,录为雷部三五火车雷公,又称豁落灵官,为道家护法监坛之神。闽人称为天君,立庙祀之,香火不绝也。
王灵官,即玉枢火府天将,隆恩真君。俗称王灵官。《明史》的《礼志》称,“隆恩真君,则玉枢火府天将王灵官也,又尝从萨真君传符法。永乐中,以周思德能传灵官法,乃于禁城之西建天将庙及祖师殿。宣德中(1426-1435)改庙为大德观,封二真君。成化初,改观曰显灵宫。”“夫萨真君之法,因王灵官而行。王灵官之法,因周思德而显。而其法之所自,又皆林灵素辈所附会”。据明清时期的神仙传记称,王灵官原名王恶,湘阴浮梁之庙神,因其吞噬童男童女,为西河的第三十代天师虚靖真人的弟子萨守坚,飞符火焚,将王恶烧成火眼金睛。王恶不服,奏告于天庭。玉皇大帝即赐慧眼并金鞭,准其阴随萨真人,察有过错,即可报复前仇。十二年间,王恶以慧眼观察无遗,竟无过错可归咎于萨真人。后至闽中,拜萨真人为师,誓佐行持。萨真人乃以“善”易其名,改王恶为王善,并且奏告天庭,录为雷部三五火车雷公,又称豁落灵官。
道观内多塑有王灵官之像,红脸,满髯高翘,开口,露獠牙,披甲执鞭,正对山门。额上有火眼金睛,能辨识真伪,护镇山门。因此,王灵官之职当是道教护法监坛之神灵。明永乐年间(1403-1424),杭州道士周思德能传灵官之法,附神降体,祷之有应,显于京师。周思德还在禁城之西建天将庙和萨祖师殿,以王灵官为火府天将,天庭二十六天将之首。宣德年间(1426-1435),又改为火德庙,岁时致祭。
由于奉祀王灵官的殿堂一般都在道观山门处,因此道教徒进山门后首先朝拜王灵官。只有福建地区民众有称王灵官为天将而专为其建庙,称天将庙。王灵官神诞之日为六月十五日,道教徒进庙奉祀王灵官的连绵不绝。

【台湾云林麦寮圣艺神佛雕刻铺艺术网:王天君】
王天君诞生于农历六月十六日(大多数庙宇定为农历六月十五日)。玉皇上帝敕封为“三五火车豁落雷公”,又称“火车豁落王灵官”。因系道教护法三十六天君之首,亦称“王天君”;因系雷部十二雷门之首,又称“雷声应化大天尊”。
玉枢雷神:
王天君单金睛朱发,火红脸膛,双目圆睁,额上还有一目,三目炯炯;穿着“红袍如闪电,绿靴匝地行,龙索雷火带”;又左手持火车、右手抡金鞭等法器。原系玉枢火神,掷火千重,焚燮万里;火车豁落,飞走乾坤,功力非凡。能腾云驾雾、降雨开晴、驱邪治病,济度众生。
王天君善和萨真人师徒结缘:
王天君为湘阴庙神时,一日萨真人萨守坚路过,见当地人以童男童女生祀,有伤天理。因此施雷法焚庙,将王恩主烧成了火眼金睛。
王天君被焚庙,心中愤恨不平,乃上奏天庭,玉皇上帝于是赐予慧眼及金鞭,并准其暗中跟随萨真人,察其犯错时就可以报仇。但是经过十二年以慧眼观察,萨真人竟然没有犯下丝毫过错,功法和德行都非常高超。
萨真人至龙兴府(今河南宝丰县)江边濯足,见水中有神影,回头一看,来人黄巾金甲,于是问曰:“何方神圣?”王恩主答曰:“我本是湘阴庙神,被真人焚了庙,相随十二载,只等你犯错,就要报前仇旧恨,没想到真人如此高明,望你收我为部将,跟随右左。”萨真人于是要求王恩主立誓宣咒,追随师尊,普济幽明。

【普通神祇:王灵官】
王灵官又称豁落王灵官、王天君等,亦称玉枢火府天将。
据《三教搜神大全》记载,王灵官原是湖南湘阴的城隍庙神,因庙宇被萨守坚真人焚毁,暗中跟随萨真人十二年,欲报仇雪恨。后被萨真人的道行所折服,遂拜其为师,死后玉皇大帝封其为“先天主将”,司天上、人间纠察之职。明永乐间封为“隆恩真君”。道观内多塑王灵官像,赤面,三目,戎装执鞭,以为镇守山门之神。
福建民间的王灵官传说与上述不同,据传王灵官为后晋皖南人,幼谙水性,有“江上鳄王”之称。石敬塘起事后,曾投其麾下,骁勇善战,随身仅带一刀,每战皆捷,因号王一刀。后因愤慨石敬塘卖国,乃弃官入海为盗,凡二十年。因缺粮率舟师南下,至福建白犬洋一带,遇台风袭击,舟船覆没,生还者只有王一刀与侍从郑畿、黄福斌三人。乃易服剪须,在天目山以杀猪为业。一日忽有悔悟,放下屠刀,前往五台山学道,渡黄河时,在舟中与一西域喇嘛僧相遇,听讲经典后,求道之心愈切。到了五台山,又想往天竺,适有两僧亦将往天竺拜佛,王欲与之同往。两僧戏之曰:“君能剔腹剜肠,由老僧带往便可。”王立用戒刀剖出肠胃付僧。僧带之往天竺,至火焰山舍身岩,岩前置有油锅,司锅者告僧曰:“凡拜活佛须先入锅。”两僧不敢入,将王之肠胃扔入沸锅,王遂显法身而成道(民国陈文涛《闽话》卷三)。
又传:王天君原是杀猪屠夫,时有人赴西天求佛,屠夫对求佛者说:“烦君代向佛祖,吾可以成仙否?”其人曰:“你终日杀生,心太恶,何必问。”屠夫以刀自刳其心,捧以付之,曰:“请君持此心问佛祖。”其人携屠夫之心往西天,途中遇一童子,指路旁水井,说:“此中即是西天,请你跳下去吧!”其人探头俯视,深不见底,不敢跃下。忽然想起屠夫之心,遂抛入试之。刚扔下井,即闻空中有人喊道:“谢君善意!”原来屠夫已登仙而去。
王灵官在福建颇有影响,许多地方有王灵官庙宇。唐末,福州乌山、于山均建有王天君殿。民国时,“于山王天君殿香火之甚,冠于会城各神庙。每岁六月十六日神诞,香火彻夜不绝,庙中成市。”(民国陈文涛《闽话》卷三)
平时,每天进香者亦超过百人,且多于清晨抢头炷香,甚至有半夜就去进香者,俗谓头炷香特别灵验。乌山王天君殿的香火也相当旺盛,“年例六月十六日,凡在乌山拜香者多属沿海居民。天君诞日,香火极盛,沿途五步或七步拜香者不下千余人。炎威之下,汗出如浆,弗顾也。”(民国陈文涛《闽话》卷三)
1949年之后,香火犹盛。后来,于山天君殿被改造成图书馆。近年,有人在天君殿前盖了两个小神龛,内供王天君塑像,前来烧香礼拜者仍络绎不绝。每天早晨,有数十名信女在此诵《豁落院王灵官真经》,风雨无误

3,英国美国风情,历史,文化,传统,民俗

三个禁忌
不能加塞 英国人有排队的习惯。你可以看到他们一个挨一个地排队上公共汽车、火车或买报纸。加塞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
不能问女士的年龄 英国人非常不喜欢谈论男人的工资和女人的年龄,甚至他家里的家具值多少钱,也是不该问的。如果你问了一位女士的年龄,也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她认为这是她自己的秘密,而且每个人都想永葆青春,没有比对中年妇女说一声“你看上去好年轻”更好的恭维了。毫无疑问,每个女士的发型、化妆和衣着都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美丽、更年轻,但是如果她的打扮让人感到太刻意,那么别人就会带着非难的口吻说她“显得俗气”。
不能砍价 在英国购物,最忌讳的是砍价。英国人不喜欢讨价还价,认为这是很丢面子的事情。如果你购买的是一件贵重的艺术品或数量很大的商品时,你也需要小心地与卖方商定一个全部的价钱。英国人很少讨价还价,如果他们认为一件商品的价钱合适就买下,不合适就走开。
盥洗室与去“100号”
盥洗室一词的本意为洗手或洗脸的地方,但其实际含义则是厕所,英国人上厕所时不会直截了当地说“去上厕所”,在提醒别人时也是如此,都不直接提到“厕所”二字。如果你想要上厕所,可以说“去男人的房间”,或“去女人的房间”,也可以说“请原谅几分钟”或“我想洗手”等等。小孩子们想要大小便时便说“我要去那个地方”。在朋友之间和家庭内部,“100号”则是最常用的说法。
舞会上怎样不失礼
英国大型舞会一般在晚间10时左右开始。舞会可在私人家中或到饭店举行。主人邀请客人应事先寄送请柬,并注意邀请的客人男女数目要大致相当;如不等,可使男子多于女子。按照习惯,主人请人参加舞会,有时也设晚宴;有时光请跳舞而不设晚宴;而有的则请参加舞会的客人中少数人吃晚饭,饭后跳舞;其他人只能参加舞会而不能吃饭。所以,被邀请的人一定要看清请柬上的字样,以免使主人难堪。舞会上,主人备有夜宵,也可能只备些茶、咖啡和三明治等。参加舞会的客人服装要整齐,跳舞时男宾要轮流请女宾,其中有一次必须与女主人跳舞。男子与男子、女子与女子共舞是要被人笑话的。遇到重大喜庆节日,一个人如同时接到两份请柬,那么可参加一个舞会,提前退场后再赶另一个舞会,因为按习惯参加舞会的人可随来随走,不算失礼。
女士优先与绅士风度
在英国,尊重妇女是体现绅士风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女士优先是一个人人皆知的行为准则。
在通常情况下,英国人总是把女子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如男女一起进房间,男的要替女士开门。进房间或进餐馆大多是女子在前,除非男的必须在女士的前头去选餐桌、开车门或做其他效劳。在街上行走,或过马路时,男子要走在女士身旁靠来车方向的一侧。如果一个男子和两个女士一起走,他应当走在两者当中。如果男主人或女主人或者两者同坐一辆车来接客人去吃饭,客人应该挤在汽车的前座,让后座空着,因为司机就是男主人或女主人。在宴会上,主人把客人领进客厅时,如果客人是位女士,她进客厅时,厅中的大多数男子都要站起来以示敬意。如果女主人的女儿在,她要把客人给女儿作介绍。通常是把男士介绍给女士,除非他年长得多或地位高得多。一般的惯例是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不管进入客厅的是男士还是女士,在客厅里就座的女士都不必起身为礼。宴会开始,男士们为女士们拉开椅子,帮女士入座。
有些英国人慨叹,在对待女士的礼遇方面,如今世风已不如以前。据说是因为妇女在选举、就业、 工资待遇和接受高等教育方面获得了与男人平等的权利,她们就不再需要以往的那种照顾了。看来,对女士的礼貌是出于男士觉得女士需要保护。
做客和餐桌上的礼节
如果你被邀请到别人家做客,就要考虎这样几个情况。比如,该在什么时候到主人家?如果不是谈正经事,只是个社交聚会,早到是不礼貌的。女主人正在做准备,她还没完全准备好你就到了,会使她感到非常尴尬。晚到10分钟最佳。晚到半小时就显得太迟了,需要向主人致歉。什么时候应该离开呢?这没什么规定,但在主人家坐得太晚是很不礼貌的。如果只是邀请你共进晚餐和聊天,那么你最好在10点至11点之间离开或者餐后1小时告别。如果你被邀请留下来住几天或度周末,在离开之前应特意买束花送给女主人,这会使她非常高兴。另外,离开后的第二天要发一封便函向主人致谢,并随附一件小礼品如一盒巧克力或一些鲜花等。
英国的饭菜简单,但是吃饭的规矩复杂。最主要的是坐直,学别人的样,吃饭的时候不准高高兴兴地问别人,并和别人不停地交谈。每个人不能把自己使用的匙子留在汤盆或咖啡杯或其他菜盘上。汤匙应放在汤盆的托碟上,咖啡匙要放在茶托上。喝汤时最好不弄出响声,并用匙的一侧从里往外舀,不能用匙头,更不能端着汤盆把盆底剩的汤全喝光。不论吃什么东西,都尽量别弄出声响,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懂规矩。每餐一般只上一道主菜和沙拉,最后上一道甜食。如果客人没有吃饱,可向女主人夸赞她做的美味并再要点鸡、牛排或其他菜,女主人会多加一份菜给他,但从不再多加。不能在别人面前打饱嗝。端上咖啡时要就着杯子喝,咖啡匙要放在托盘上。不能在餐桌上抽烟。吃完饭,客人要将餐巾放在餐桌上,然后站起来。男士们要帮女士们挪开椅子。如果主人还要留客人再吃一顿饭,餐巾可按原来的折痕折好。餐后,客人要坐上一两个小时,然后向主人道别。还需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你住在别人家里,一定要问可以使用哪个厕所或电话,一般户主不喜欢别人用他们的私人厕所或电话。

4,论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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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发表时间:2007-8-17 11:13:33


  【原文出处】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原刊地名】南宁
  【原刊期号】200305
  【原刊页号】81~85
  【分 类 号】D5
  【分 类 名】民族问题研究
  【复印期号】200312
  【英文标题】On the History and Reality of Folk Custom Specification Functions
  WAN Jian-zhong
  (Dept.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作 者】万建中
  【内容提要】现代社会的民俗规范功能与远古社会相比,是不是越来越减弱了,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从国家权力系统对民俗活动的干预、民俗表演空间的萎缩和被权力机构所占用、主流话语改速民俗知识、民俗惩罚力量的失去和一些民俗观念淡化五个方面,推敲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描绘了当代社会民俗生存的环境和景况。
  【摘 要 题】民俗民风
  【英文摘要】Compared with the remote antiquity,are modern social folkcustom Specification functions getting weak? To answer such a question,this paper analyses the history and the reality of folk custom specification functions and describes the existing environment and situations of the modern social folk customs from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i.e.the state power systems intervening the folk activities;the withering and the occupied acting space of the folk customs by the authority;the principal speech transforming the knowledge of folk customs;the power loss of the folkways punishment and the faintness of some ideas about folk customs.
  【关 键 词】民俗规范/功能/国家权力/惩罚
  folk custom specification/function/state power/punishment
  【参考文献】
  [1] (法)列维—斯持劳斯.历史学和人类学—结构人类学序言[J].哲学译丛,1976,(8).
  [2] 米歇米·福柯著,刘北成,杨远萦译.规训与惩罚[M].北京:三联书店,1999.
  [3] 陈勤建.中国民俗[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
  [4] 赵世瑜.狂观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2.
  [5] (德)马克思·韦伯.韦伯文集[C].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6] 汪民安.福柯的界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7] (德)马克思·韦伯.社会学基本概念[A].韦伯文集[C].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8] (英)泰勒著.蔡江沈译.原始文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9] (英)詹·乔·弗雷泽.金枝(上)[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10] (德)马克思·书伯著,简惠美译.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M].台湾: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

  〔中图分类号〕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887(2003)05-0081-05
  谁都承认民俗对所有人的言行和思想具有控制力量,是一种规范和规范的依据。列维—斯特劳斯说:“我们的行动和思想都依照习惯,稍稍偏离风俗就会遇到非常大的困难,其原因更多在于惯性,而不是出于维持某种明确效用的有意识考虑或者需要。”[1](P45)民俗规范力量的持久延续,也许从中可以得到启迪。一些传统民俗在今天社会中还有力量,或者说,现代人有时不得不随俗而行,主要是受到民俗规范力量的惯性冲击。正如站在公共汽车里,遇到紧急刹车,不得不随之趔趄一下,但并不一定赞成这样的行动一样。传统民俗的规范力量对社会较多的人来说,更多是无清晰意识效应的惯性,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力量。
  然而,人们考察这种规范力量往往局限于当下的视野,而无视历史的变化。事实上,民俗规范力量的呈现的确有时代的差异。人们时常也会讨论这样的问题:现代社会的民俗规范功能与远古社会相比,是不是越来越减弱了,答案是难于确切的。如果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俗的整体功能在不断衰弱的话,那么,终有一天,民俗的规范功能将丧失殆尽,民俗也就失去了存在必要性。而这肯定是不符合民俗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尽管在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强,禁忌民俗已不再具有原先的在人类发展史上所起的作用,一些远古的禁忌在人们生活中渐渐地消逝了,但是形形色色的禁忌仍然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产生的契机更为五花八门。
  人们之所以会对民俗失去往日的信心,主要是由当前民俗生存的景况造成的。以下是五个具体的原因,对它们的探寻,其实也是在清理和把握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
  一、权力机构渗入民俗领域
  谁也不会否认,民俗的一部分规范功能在现代社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剥离,转化为国家话语权力系统。比如,法律和政令显然是继承了禁忌的结构模式,只不过将口承形式置换为书面形式。远古时期对大自然的禁忌、对性的禁忌、对图腾的禁忌等等,曾经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在现今社会早已转化为相关的法律、政令。可以说,法律、政令以及种种的乡规民约都是禁忌在文明社会的变异存在。原始社会,没有国家,没有政令,没有法律,也没有家庭和行业,社会秩序的维系不靠强制的行政命令,强力的国家机器轰鸣,靠的就是习俗的“调整”这种软性的自控系统。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也主要诉诸于民俗的浇铸。家庭、学校、各种行业乃至监狱出现后,这些组织和机构以建立社会规范和规范社会为己任,尽力使社会规范功能得到发挥和扩张。社会规范由于得到这些规范机构的推行和强化,便变得强硬起来,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说:慈善团体、道德改良协会、工人住宅区、学校、工厂等机构“是用于减轻痛苦,治疗创伤和给予慰藉的,因此表面上与监狱迥然有异,但它们同监狱一样,却往往行使着一种致力于规范化的权力”。[2](P353)而且这些机关正在千方百计地包揽规范的权力。
  同时,过去许多一直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的民俗礼仪,也逐渐为一些权力机构所操纵和管辖,民俗的规范功能由民间进入到国家行政机关。生儿育女和埋葬死人本来都是由老百姓自己处理的事情,并且已有一套完整的礼仪程序,现在都被管理计划生育和殡葬的机关所控制,传统的从生到死的民俗礼仪活动都成为政府机构加强管理的目标。
  不过,社会生活的全面和复杂又使所有的机构难于胜任所有的规范义务,民间的生活空间必然要由民俗来充实和控制。也就是说,民众生活以及传统习惯不可能完全进入“机构”,机构不可能规范人们生活的全部。机构的四周是更为广阔的生活空间,生活空间里的准则、模式及意义主要来自于传统民俗,取决于传统民俗。当然,民俗则沦落为循循善诱的社会管理及控制系统中的软件。
  二、民俗表演空间的萎缩
  远古社会的生产、生活以及人们的思想相对于现代社会,具有更明显的同一性,时空的界限更趋一致,生活节奏和方式简单而又单一,相应的,民俗表演和民俗力量的释放主要集中在神庙、祭祀场、竞技场等公共场所。人们常常在这些公共场所表演、祭祀、聚集、歌舞、庆贺等等,举行场面宏大的公共仪式,所有的人都是仪式的参加者。此时,所有的能量在瞬间聚集、释放,人们在刹那间融为一体。这种高度的集体性使得民俗的规范功能得到极大的发挥,似乎威力也更为强大。相对于古代社会的公共性而言,我们近代形成的规范社会主要不是展示性的,而是感染性和监视性的。人们因某种契机,遭遇到某种民俗事象,并为之感染,有意无意接受了它;同时,民俗作为一种传统,它本身就是生活的意义、情感、准则和参照,所有的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维护传统,并且通过互相传播民俗知识和互相监视促进民俗的延续。民俗和一般静态的文化模式如文献文化不一样,它是动态的文化模式。这种动态,也不像电影画面一类艺术的机械光电流动,它是一种自然的流动,如同风一样,或者说像“流感”式的,无阻碍地流传感染。民俗的这种“动势”是民俗本性的一部分,它在民俗形成时,就被组建进去了。此外,任何一个冠之为民俗的事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本身也是一种动态的积累产物。民俗包蕴着一定人群的某种共同的意愿,这种共识,是由个别的认同逐步达到群体共同的认可,是同感运动深化的结果。[3](P52)另一方面,人们又在互相监视民俗的实施情况,每一个人的民俗行为都是处在别人的监视之下。中秋节期间的欢聚场合,如果有人不吃月饼,他就会反复被询问和被劝食。任何一个人,只要他违背了当地的风俗习惯,大家都会将他拽回民俗的轨道上。
  民俗作为一种传统,主要是依靠感染和监视得以延续的。而感染和监视并不能使民俗的力量得到集中释放。现代社会的民俗正逐渐失去原先具有的展示性和表演性,变得越来越简单而零碎,越来越向日常生活本身靠拢。有些已回归为生活本身,成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展示性的仪式过程已经被权力机构所掌握,群众性的仪式场合变成了政治集会和各种宣传活动。政治话语、商业话语、外交话语等在集会仪式上被反复宣讲,并通过各种传媒瞬间输入千家万户。正如米歇尔·福柯所言,远古时期的规范社会的特征是:“大批的人群能够观看到少数对象”,但是,现代社会的机制恰恰颠倒过来,“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能够在瞬间看到一大群人”。[2](P243)所谓的民俗的“民”正急速地被分化和被肢解,传统的民间群体所剩无几,群体与群体的壁垒已经坍塌,群体中人随时可能变成“流民”。散落在各地的人们每天睁着眼,看电视里面一大群人的集会。这些大大小小的集会大多在建有主席台的封闭式的特定空间里进行。
  民间集体仪式则大多在露天举行,显示出官方集会所无的开放性特征。即便如此,民间仪式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正在发生转换,甚至在急剧萎缩,萎缩的原因有时是行政力量的干预,如禁止燃放鞭炮、一些祭祀活动被扣上迷信的罪名等。“有着强烈狂欢精神的庙会和娱神活动,具有一种潜在的颠覆性和破坏性,在社会状况相对稳定的时候,它们只不过是人们宣泄自己情感的方式,对传统规范的蔑视和嘲弄被限制在一个法律允许的范围内。”[4](P134)这是明清之际,法律规定相对放宽的情况。经受文化革命的冲击和所谓现代文明的洗礼之后,原先盛行于民间的带有潜在颠覆性和破坏性集体民俗活动本身,被权力话语系统无情的颠覆和破坏。与此同时,民间娱神的狂欢名正言顺地转换为国家政治狂欢。民众的狂欢精神早已被国家权力所强取和利用,而且,为了挤压民间固有的狂欢时空,国家权力机构往往会对狂欢时空进行重大调整,诸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放长假,每每遇到带有政治意味的重大胜利,就组织民众集会和上街游行等,莫不如此。一部分民俗的力量便被权力机构掠夺过去,而民间话语又难以渗入权力话语系统,民俗的规范力量自然也就显得微弱了许多。
  三、国家权力重写民俗知识
  统治者的思想正在对民众的知识进行改造。“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民俗圈中,言行都受到民俗的约束,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民俗习惯的顺应”,这些类似的说法表明民俗学工作者对民俗的偏爱和重视,其实,并不完全符合事实。每个人的确拥有一种民俗知识形式,但这种民俗知识形式还是权力锻造的对象,它受制于权力的规范,或者说权力正在改造和重释民俗知识。如果说人是由知识生产出来的,那么,知识则是被权力生产出来的。春节联欢晚会成为人们的依恋,这是“过年怎么越来越没有意思了”的主要表征。新闻媒体对春节联欢晚会的反复渲染,实际上是在冲击和排斥年节的文化传统。一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节目,远不如一家人围着火盆诉说家常有意义。春节联欢晚会不仅对过年的形式进行了改造,而且歪曲了过年的内容。青少年的春节知识不是完全来自过年的体验,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晚会的宣传。宣传机构对全中国人的过年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操纵。这是权力篡改传统民俗知识和行为的典型范例。
  对民俗事象活动过程的干预和介入,是相关权力机构的权力。传统所构筑的可以吸纳广大民众参与的活动空间,历代统治者都会别有用心地加以利用。然而,这并非完全出于民俗发展本身的需要,民俗发展的“动势”本身就有自我调整的本能。
  马克思·韦伯(Max Weber)把社会行动区分为四种类型:(1)目标合理的行动,即能够达到目标,取得成效的行动;(2)价值合理的行动,即按照自己信奉的价值所进行的行动,不管有无成效;(3)激情的行动,即由于现实的感情冲动和感情状态而引起的行动;(4)传统的行动,即按照习惯而进行的活动。[5](P130)在传统社会中,后两种行动占主导地位。而在工业社会中,前两种行动占主导地位,而且只有这两种行动才属于合理的行动。相反,“严格的传统举止——正如纯粹的反应性模仿一样——完全处于边缘状态,而且往往是超然于可以称之为‘有意义的’取向的行为之外。因为它往往是一种对于习以为常的刺激的迟钝的、在约定俗成的态度方向上进行的反应。”[5](P130)民俗行为自然属于传统的处于边缘状态的行为,肯定要被合理的行为所左右。而且,“目标”和“价值”皆由权力系统所定性和把握,传统的民俗行为为了变成合理的行为,争取生存的空间,有时便不得不迎合这些“目标”和“价值”,甚至有意纳入到“大传统”的范畴之中。有一些民俗已然失去了自我。如对青少年的教养习俗,在内容和形式上已为权力系统所控制。在现代社会,有些民俗不可能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它们除了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还要承受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压。正在逐渐失去自我和自由的这些民俗,其规范力量自然难于充分展示出来。但从总体上,我们仍然可以说,民俗在社会中一旦形成,就成了一个自控又自动的独立系统,并以相对的稳定性,陈陈相因,延续承袭。民俗像风一样,自然产生、自然流传和自然消亡。当然,这实际上也是民俗学者构拟的民俗生存的理想形态。
  四、民俗拒绝严厉的惩罚
  在现代社会,违背民俗常规和蔑视民俗的力量,一般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民俗对社会民众的影响,一般不具有命令式的强行指派,它也要求一统,但这一统,是潜移默化,循循诱导式的。不遵奉的,有时会受到宗法式的制裁,但它所代表的仅仅是一个宗族或大家庭的意愿,更多的还是民俗惯制的力量,即它是传统的。然而在远古社会,情况迥然不同。人类学家杰盖塔·霍克斯在《地球上的人类》一书中写道,“惟有这一个物种,把未免过于残忍的清规戒律强加于自己的每一名成员身上。且不论这种集体意志从何而来,它反正强施这些限制。而人也就将此限制视作神只的旨意而接受。”这种种限制,就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原始社会两性生活的禁忌中。在原始社会的民族中,虽然没有文明人的道德观念,但对乱伦的恐惧和对破坏者的严厉惩罚,令人惊奇。在美拉尼性生活也不是随意的,也受到各种限制。在耕种、狩猎、战争等一定时期内,配偶之间,性生活处理之严,现代人是无法想象的。
  尽管现代人无法想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违背性禁忌或其他重要规矩的人的惩罚,是在公开的集体场合进行的。这种公开展示的惩罚方式后来为封建帝王所继承。这是一种权力的展示,是帝王权力的展示。“它是两面性的:从犯罪的角度而言,它是昭示罪行及应受的惩罚;从帝王的角度而言,它是重建一时受到伤害的君权,是强调权力及其对罪犯固有的优势”,[6](P188)公开惩罚并不是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在公开处决的酷刑中,权力在运作、显现、炫耀。然而,当社会分层出现之后,民俗便进入社会的地层,和民众融为一体。基本上抛弃了严厉惩罚的手段,同时,民众也就放弃了对破坏民俗的人施以惩罚的权力。否则,民俗就会给特定的群体中人带来互相仇视。正是由于民俗摈弃了严厉惩罚的权力,才使民俗规范和上层阶级颁布的法律、政令等有了明显的差异。也使民俗成为一种社会的稳定力,并以特有的整合功能,使社会某些系统平和地消除振荡和干扰,以一种公认的稳定形式和基本一致的适应方式。人们依循民俗一般并非迫于民俗的威慑,或由这种威慑产生的恐惧,而是民俗给人一种社会安定感和相互亲近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秩序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传统的依恋。这就是民俗的力量,是社会底层的力量,但不是惩罚的力量,或者说诉诸惩罚和威胁而产生的力量。
  从这一点来说,民俗的确是一种自在的运动系统,“是一种外在方面没有保障的规则,行为者自愿地事实上遵守它,不管是干脆出于‘毫无思考’也好,或者出于‘方便’也好,或者出于什么原因,而且他可以期待这个范围内的其他成员由于这些原因也很可能会遵守它。因此,习俗在这个意义上并不是什么‘适用的’:谁也没有‘要求’他要一定遵守它。”[7](P136)民俗的施行和传播似乎不需要权力系统,当然,权力系统利用民俗又另当别论。民俗得以施行和传播的原因正如其意义一样,更多地进入到潜在的层面。人们遵守民俗也有更为直接的原因,大概如韦伯所说“谁要是不以它为行为的取向,他的行为就‘不相适应’,也就是说,只要他周围多数人的行为预计这个习俗的存在并照此采取自己的态度,他必须忍受或大或小的不快和不利。”[7](P13)由于民俗事象的形成、传播乃至消亡的过程都远离了权力、强制、惩罚、酷刑和威慑,导致其规范力量的展示是舒缓的、平和的、潜移默化甚至是潜藏的。
  五、传统民俗观念被遗弃
  一些传统的对民俗事象的生存起着支撑作用的民间观念正趋于淡漠,相应的,这些失去民间观念支撑的民俗的规范力量便大大减弱。比如,禁忌是一切社会规范中最古老的社会规范。越是处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禁忌的威力越强,对社会的作用越大。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观念会逐渐消失,也即是说,禁忌民俗自身的流布能力是有限的。以语言禁忌习俗为例,人类崇信自己的“言语中有魔力的影响,因此对待言语必须小心谨慎。”[8](P17)“同时,未开化的民族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分开。”[9](P362)以为语言即是它所表达的人和物本身。中国民间对语言的魔力历来深信不疑,求神拜佛时的祷告,施巫术时的咒语和祝辞,入教入社时的誓言,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大量咒语等等,都是人们以为说了,即会变成现实,说了某人不吉利的话,某人亦即遭殃。于是产生了语言的恐怖症,惟恐不吉利的词语临降到自己头上,为了避免乱说话,杜绝无谓的伤害,便出现了语言避讳。旧时,对“死”等凶字的忌讳不仅盛行民间,上层社会更是谈“死”色变。《宋书·明帝纪》记载,六朝时的宋明帝,非常讲究凶讳,“言语文书有祸、败、凶、恶及疑似之言,应回避者数千百品”,有犯必加罪戮。当时的著名文士江谧,在他所写的祭词中,用了“白门”一词(白门,宋都城金陵的某地名),宋明帝认为这个白字与丧事有关而很不吉利,于是大骂江谧说:“白汝家门!”意即“让你们家死人!”这个江谧吓得连忙叩头认罪。宋明帝见他认罪态度较好,才予以从宽处理。现今,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更会令众人笑掉大牙。
  在过去,一些民间信仰观念甚至可以限定当权者滥用权力。韦伯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提供了一个典型的事例,他说:“受冤屈者的哭号会引来鬼神的报复。这在受害者是由于自杀、悲怨和绝望而死时,尤其如此。最早起于汉代,这种坚定的信仰是从官僚体制和诉之于天的权利的理想化投射中萌芽的。我们也已看到伴随着真正的(或自称的)被冤屈者的大众的呼号,对于官吏的约束有多大的力量。对于鬼神之报复的认同信仰,迫使每一个官吏在面对可能造成自杀危险的群众狂乱的情况时,不得不让步。……对于鬼神及其功能的信仰,是中国平民大众惟一一份极具效力的大宪章(Magna Charta)。”[10](P262)现今社会,鬼神信仰观念更多成为人们虚幻的慰藉,鬼神信仰习俗的规范功能早已失去了普遍的如同,冤屈者的哭号再也引不起人们对鬼神报复的恐惧。
  随着民间观念的淡化,相关的习俗会逐渐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同样的,新的民间观念的形成,也会促使新的习俗的产生。只不过一些原有的带有普遍性的民间观念的淡化,加快了相关民俗衰微的进程,这些习俗规范正急剧地失去其应有的效能,这种现象会使人们对整个民俗传统失去信心。因为在当今社会,要再构传统意义上的民俗观念是不可能的。而对民俗内涵和外延的重新认定还需等待相当长的时间。
  但关键的一点应该坚信:民俗不绝,民俗的规范功能永存。

5,显示的显可以组什么词

显赫 显示 显著 显考 显然 显露 显现 显得 显达 显贵 显耀 显宦 显眼
显学 显摆 显要 显扬 显彰 显戮 显妣 显明 显允 显见 显豁 显昭 显祖
显美 显晦 显化 显荣 显融 显懿 显浅 显武 显灵 显庸 显圣 显出 显名
显目 显焕 显志 显秩 显显 显诛 显德 显崇 显章 显重 显身 显亲 显微
显发 显白 显曜 显进 显道 显休 显光 显猷 显盛 显旷 显贲 显尊 显仕
显谋 显附 显称 显比 显昂 显默 显闻 显佑 显爵 显官 显立 显文 显效
显誉 显过 显故 显弹 显相 显言 显形 显怀 显迹 显剧 显客 显赠 显艳
显排 显家 显拔 显丽 显士 显父 显敞 显情 显涂 显位 显陟 显选 显异
显象 显魂 显轿 显庆 显陵 显善 显应 显阳 显证 显烈 显功 显朝 显隐
显举 显意 显义 显说 显问 显贤 显能 显大 显昌 显谏 显弄 显晶 显教
显箸 显级 显行 显命 显论 显号 显老 显影 显族 显职 显暴 显任 显诤
显正 显姓 显验 显列 显表 显亮 显结 显媚 显切 显饰 显赏 显黜 显擢
显旨 显用 显加 显设 显僇 显宠 显镜 显荐 显幸 显处 显否 显器 显没
显突 显严 显状 显王 显僚 显民 显患 显报 显服 显密 显人 显讼 显录
显地 显价 显令 显諡 显戾 显盗 显罚 显谥 显禄 显色 显授 显轨
彰显 凸显 突显 明显 浅显 章显 贵显 昭显 丕显 融显 尊显 隐显 通显
荣显 清显 光显 幽显 不显 华显 恭显 敷显 令显 映显 天显 饿显 显显
赫显 呈显 达显 表显 高显 崇显 鸿显 焕显 称显 优显 休显 暴显 威显
标显 隆显 进显 徽显 旌显 丰显 甄显 四显 微显 穹显 晦显 灵显 招显
斗显 摽显 离显 阴显 推显 贤显 举显 襃显 登显 夸显 要显 冥显
只是组词,没找成语。

6,明显的显可以组什么词

显赫 显示 显著 显考 显然 显露 显现 显得 显达 显贵 显耀 显宦 显眼
显学 显摆 显要 显扬 显彰 显戮 显妣 显明 显允 显见 显豁 显昭 显祖
显美 显晦 显化 显荣 显融 显懿 显浅 显武 显灵 显庸 显圣 显出 显名
显目 显焕 显志 显秩 显显 显诛 显德 显崇 显章 显重 显身 显亲 显微
显发 显白 显曜 显进 显道 显休 显光 显猷 显盛 显旷 显贲 显尊 显仕
显谋 显附 显称 显比 显昂 显默 显闻 显佑 显爵 显官 显立 显文 显效
显誉 显过 显故 显弹 显相 显言 显形 显怀 显迹 显剧 显客 显赠 显艳
显排 显家 显拔 显丽 显士 显父 显敞 显情 显涂 显位 显陟 显选 显异
显象 显魂 显轿 显庆 显陵 显善 显应 显阳 显证 显烈 显功 显朝 显隐
显举 显意 显义 显说 显问 显贤 显能 显大 显昌 显谏 显弄 显晶 显教
显箸 显级 显行 显命 显论 显号 显老 显影 显族 显职 显暴 显任 显诤
显正 显姓 显验 显列 显表 显亮 显结 显媚 显切 显饰 显赏 显黜 显擢
显旨 显用 显加 显设 显僇 显宠 显镜 显荐 显幸 显处 显否 显器 显没
显突 显严 显状 显王 显僚 显民 显患 显报 显服 显密 显人 显讼 显录
显地 显价 显令 显諡 显戾 显盗 显罚 显谥 显禄 显色 显授 显轨
彰显 凸显 突显 明显 浅显 章显 贵显 昭显 丕显 融显 尊显 隐显 通显
荣显 清显 光显 幽显 不显 华显 恭显 敷显 令显 映显 天显 饿显 显显
赫显 呈显 达显 表显 高显 崇显 鸿显 焕显 称显 优显 休显 暴显 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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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庭必备招财之物

貔貅是招财神兽,奉请的开光貔貅一定要摆放在家中可以招财、辟邪、转运、化解五黄大煞。貔貅的摆放一般是摆放在家中的财位玄关(通道至门口的位置均可)。

如果是做官的就买大屁股的,代表坐的稳。
如果是做生意的就买大肚子的,代表聚财。
如果有小孩子就买带翅膀的,代表飞黄腾达。

从古至今,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都注重收藏和佩戴貔貅,貔貅除了招财、开运、辟邪的功效之外,还有镇宅、化太岁、促姻缘等作用,貔貅需要开光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以百瑞堂开光貔貅的效果最为明显。貔貅的开光分两种,一是去佛家开光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去寺院开光,二是道家开光,也就是去道观或者是找一些道行深的师傅帮着开光。

家里的貔貅往哪个方向摆:
1.摆放百瑞堂至尊貔貅的时候应该头斜朝窗户,窗户外最好有路。
2.不要把貔貅摆放对着镜子。不要让貔貅头对着厕所。
3.不要让貔貅高过自己,更不能直接的放于地面上。
4.平时在貔貅面前摆放一杯清水供奉。
5.貔貅摆放了就不要挪动,需要挪动的时候用红布盖着貔貅搬动。
6.百瑞堂貔貅不摆放的时候用红布包起放进柜子里即可。
7.最灵的貔貅摆件就是百瑞堂至尊貔貅了。

家里摆放百瑞堂貔貅的灵力:

1.有镇宅辟邪的作用。将已开光的貔貅安放在家中或者办公场所,还有就是使用貔貅的挂件,可令家中的运势转好,好运加强,并且赶走邪气,有镇宅之功效,成为家中的守护神,保合家平安。
2.有催财旺财的作用,不但对正财有帮助,对一些偏财和收入浮动者也是有奇效。所以很多做生意的也是很喜欢在家中和公司摆放百瑞堂至尊貔貅。
3.有化解五黄大煞的作用,五黄在风水上是可怕的煞星,它所到之处,都会令宅中人口不健康、运滞等。在五黄之处安放百瑞堂至尊貔貅,能够令其化解。不但能够化煞镇宅,尤其在财运方面,百瑞堂至尊貔貅的作用是最明显的。

貔貅供养禁忌:

1;貔貅不是神佛不接受香火。
2;貔貅不接受贡品。
3;貔貅供养需要一杯清水,水杯不可以高过貔貅的嘴巴,水要经常保持干净和充足。初一十五换水。
4;不要随意搬动貔貅抚摩貔貅嘴及头部,搬动时用红绸布包头部再搬。
5;貔貅不在五行之内,和八字,阴阳位没有任何的个关系。
6;两只貔貅可以一顺摆放,或者是成内八字或者外八字摆放。
7;貔貅脚下可以压人民币,貔貅嘴巴里面可以放五帝钱。
10;貔貅不能居天地人三财的位置<即不能直接脚站地,不能高过人的头部>摆放的高度。

百瑞堂至尊貔貅在风水上不但能够用来驱邪、挡灾、镇宅的效果,相传貔貅也是喜爱金银财宝的味道,经常咬回来讨主人欢心,因此百瑞堂至尊貔貅也有此寓意,吞万物而不泻,更能够帮助主人进一步的招财和守财。

8,郑州 退字灵

文具店卖的是修改液,街边边上卖的才是消字灵.可以自己制作:
在此之前,我们先准备好草酸、蒸馏水、高锰酸钾、浓盐酸、漂白粉。
先配甲液(草酸溶液),用角匙取少量草酸晶体、放入烧杯或锥形瓶中、加蒸馏水使之溶解。然后将此溶液倒入一只滴瓶中,标签注明甲液。
再配制乙淀(氯水或漂白粉溶液)。
①氯水的配制方法:将一角匙高锰酸钾晶体加入烧瓶中,然后再向烧瓶中加入浓盐酸,将烧瓶塞和导管连接好,固定在铁架台的石棉网上,用酒精灯加热。导管导入装有蒸馏水的锥形瓶中,片刻后将锥瓶中新制成的氯水装入乙滴瓶中。
②漂白粉溶液的配制:如果没有条件准备一套制氯水的装置,就可以用漂白粉溶液代替氯水。配制漂白粉溶液的方法比较简单。用角匙将漂白粉加入到烧杯中,然后加蒸馏水溶解。漂白粉的溶解度较小,因此配制的溶液有些浑浊。将此液倒入乙滴瓶中即可。
这样,消字灵就制成了。去字迹时,先用甲液滴在字迹上,然后再将乙液滴上一滴,字迹会立即消失。注意晾干后再将修改的字迹写上去。



看下面的就职到了
http://www.lmedu.com.cn/Article/FREE_HX/HXZT/HXCS/200493094154.asp
参考资料:http://www.lmedu.com.cn/Article/FREE_HX/HXZT/HXCS/20049309415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