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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提示:

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不可以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提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法律分析: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九条 纳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提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企业破产清算时是如何确定公司的资产价值的
企业破产清算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公司的资产价值:
1、货币资金属于无需变现的财产,可用来直接清偿债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易于变现的财产,可通过银行、证券市场迅速变现;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属于评估变现财产,需经评估机构确定评估价后再通过公开拍卖、出售等方式实现变现;
4、应收账款属于协商变现财产,应该由债权债务双方通过协商变现;
5、长期待摊费用,由于它的货币性支出已经发生,且大部分已经没有实体存在,因此这部分财产已经不能变现,应作为破产企业的损失。
二、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填写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情况如下:一、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等人组成,由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报刊登清算公告。三、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公司已了结所有未完业务,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四、本公司所有税款已缴清。五、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元,负资产总额为_______元。六、公司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1、清算费用_______元;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_______元;3、税款_______元;4、其他债权_______元。七、清偿债务后,公司剩余资产_______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清算组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公司盖章:年月日
三、清算过程中坏账损失是否须报批
在我国公司清算期间的坏账损失需要报批。公司的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履行清算义务,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后,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提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种类主要有:
1、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3、社会保险支出。
4、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5、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6、广告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7、企业提取的专项基金。
8、租赁支出。
9、劳动保护支出。
10、营业机构内部往来。
11、手续费、佣金支出。
12、汇兑损失。
13、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
14、资产损失。
15、开(筹)办费的支出。
二、哪些企业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
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
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
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的企业,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