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第三条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境内公共图书馆建设。第七条 国家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公共图书馆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和使用文献信息。
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文物、档案或者国家秘密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档案管理或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会员提高服务质量。第十二条 对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设 立第十三条 国家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加强固定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服务城乡居民。第十五条 设立公共图书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章程;
(二)固定的馆址;
(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馆舍面积、阅览座席、文献信息和设施设备;
(四)与其功能、馆藏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五)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六)安全保障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章程应当包括名称、馆址、办馆宗旨、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则、终止程序和剩余财产的处理方案等事项。第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名称、馆址、联系方式、馆藏文献信息概况、主要服务内容和方式等信息。第十九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其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什么时候起正式施行?
近日,在文化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已于2017年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的研究制定从2008年年初正式启动。今年4月,法律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二审,法律于今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六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是我国公共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法律。 这部法律在强调公共图书馆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提高效能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努力方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公共图书馆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四个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 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要求建立从国家到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并通过加强数字服务、流动服务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覆盖面。法律要求,要充分地利用好图书馆的现有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向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服务,开展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和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出要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广泛开展数字服务、流动服务、自助服务,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等领域图书馆交流合作的方式,促进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服务效能。
怎样发挥公共图书馆的作用?
要想发挥好公共图书馆的作用,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积极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 二、积极开展社会教育。现代社会,图书馆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了更多的教育职能。 三、 积极传递科学情报。传递科学情报,是现代图书馆的一个重要职能。在信息社会,图书馆的科学情报功能将得到加强。 四、积极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资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一种智力资源,图书馆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 图书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以供人阅览、参考的机构,早在公元前3000年就出现了图书馆,图书馆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发信息资源、参与社会教育等职能。据《在辞典中出现的"图书馆"》说,"图书馆"一词最初在日本的文献中出现是1877年的事;而最早在我国文献中出现,当推《教育世界》第62期中所刊出的一篇《拟设简便图书馆说》,时为1894年。中国最早的省级图书馆为1904年创办的湖北省图书馆。
怎样发挥公共图书馆的作用?
公共图书馆是一个专门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并提供利用的科学、文化、教育和科研机构。文献是图书馆开展一切工作的物质基础。关于图书馆的作用,或说图书馆的社会职能,1975年国际图联在法国里昂召开的图书馆职能科学讨论会上,一致认为主要是四种:\x0d\x0a 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为有了图书馆,人类的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才得以系统地保存并流传下来,成为今天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x0d\x0a 二、开展社会教育。近代资本主义大工业的产生,要求社会人有较多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图书馆从而真正走入平民百姓当中,担负起了对人的科学知识文化教育的任务。现代社会,图书馆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了更多的教育职能。\x0d\x0a 三、 传递科学情报。传递科学情报,是现代图书馆的一个重要职能。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在信息社会,图书馆的科学情报功能将得到加强。\x0d\x0a 四、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资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一种智力资源,图书馆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图书馆将这些图书资料提供利用,是开发图书馆用户的脑力资源。换言之,图书馆承担有人才培养的职能。\x0d\x0a 另外,图书馆作为一个文化教育机构,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第五种功能:提供文化娱乐。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要,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x0d\x0a “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是否深厚,只要看这个城市的三馆建设的如何就知道了。”这“三馆”指的就是:图书馆、博物馆和展览馆。图书馆在这三馆中排在第一位,公共图书馆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它是向大众传播知识的机构,是丰富大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工具,也是全体人民终生学习的基础设施。在网络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图书馆既是信息中心,又是知识中心、知识宝库和知识源泉。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离不开知识,当然也离不开图书馆。\x0d\x0a 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不容忽视。图书馆是一个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单位,但它所产生的影响是长远的、是浅移默化的。\x0d\x0a 有关人士认为,发展公共图书馆首先是政府足够的重视,舍得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建设。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将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设施的一部分,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吸引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加大对购书经费的投入,逐年提高购书经费的人均占有量等,使公共图书馆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x0d\x0a 其次,公共图书馆不能缺乏科学的管理。为了让社区的所有成员都能利用它的服务,图书馆馆舍位置、阅读及学习的设备、开放时间等,都必须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x0d\x0a 此外,公共图书馆的价值体现在它的资源能够物尽其用。公共图书馆是公民的第二教育课堂,不仅肩负着保存人类遗产、普及教育的责任,而且还是社会、文化、科技、信息的中心,大众应当充分享受这一丰富资源。而我市的众多市民并不知道公共图书馆是他们应当享有的一种权益,与他们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x0d\x0a 图书馆行业也应该摆脱以前的旧观念,应当走出去,顺应潮流,大胆改革创新,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运用当今先进的技术改善图书馆的知识传播手段和服务方式。数字图书馆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可以24小时全天开发,读者也可以随时随地上网访问浏览。同时相对于纸质图书来说,费用也大大节约。\x0d\x0a知识经济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生学习的时代,作为基础设施的公共图书馆应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为公民的读书学习提供优质服务,为知识创新提供保障。各级政府都应该把公共图书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因为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